星猫网_樊鑫生活本次为大家分享的是:夫妻没有性生活怎么办?赶紧离了吧
樊鑫情感网:最近在网上经常看到一篇名为《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被判刑》,文中讲述男子与妻子结婚2年至今女子都是处子之身,从结婚到现在妻子不让碰,男子呢就正儿八经就没碰,直到有一天,男子发强行撕碎妻子衣物发生了关系,之后女子将他的丈夫告上了法庭!法官宣判该男子获刑3年……
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?
1、妻子拒绝履行妻子义务,违背婚姻和睦原则。
《民法典》第1043条规定: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关爱;家庭成员应当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
性关系不但是夫妻间的义务,更是维系夫妻感情的润滑剂。
可金晓霞却在结婚两年内,都不让丈夫碰她,虽然那是她的自由,却违背了婚姻和睦原则。
2、夫妻之间,权利和义务相一致。
在《民法典》第1055条,1059条,1061条中,分别规定了夫妻家庭地位平等,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,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。
这说明,夫妻之间无论什么都是相互的。
换句话说,夫妻之间发生性关系,也是彼此的义务和权利。
金晓霞如果不爱,就不该嫁给人家。既然嫁了,却又不肯履行妻子的义务,实在是有些过分。
3、丈夫的行为构成强奸吗?
所谓强奸,就是用暴力或者其他胁迫手段,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
在法律上,关于夫妻之间有无强奸,没有特别说明。
但是,在大众的认知中,夫妻之间,是不应该按照强奸罪来定的。
本案中,因为妻子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,说明其感情已经破裂,在这种情况下,丈夫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,构成强奸。
最后,法院判决:该男子强奸罪成立,判处三年有期徒刑,缓刑三年举行。
个人建议:
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,如遇到这样的问题,还是尽早离婚,脱离这感情漩涡。
如果有孩子,也建议你离婚,没有性生活的夫妻感情再好也是一盘散沙,一旦有第三者进入,一样会败的一塌涂地